各有关单位、各经营性游泳场所、广大人民群众:
为满足江门市游泳经营场所对游泳救生员的需求,杜绝游泳场所溺水亡人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人民群众和广大游泳爱好者的生命安全,在游泳旺季来临之际,江门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根据市体育局有关要求决定举办游泳救生员培训班、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现将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与鉴定时间:
(一)游泳救生员:4月23-26日;鉴定时间:4月27日;(市体校)
(二)游泳救生员:5月 7-10日;鉴定时间:5月11日;(市体校)
(三)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5月14日至17日;鉴定时间:5月18日;(市体校)
(四)游泳救生员:5月21-24日;鉴定时间:5月25日;(台山体育局)
(五)游泳救生员:6月4-7日;鉴定时间:6月8日;(开平体育局)
(六)游泳救生员:6月25-28日;鉴定时间:6月29日;(市体校)
(七)游泳救生员:9月17-20日,鉴定时间:9月21日;(市体校)
二、报名材料:
1、大一寸蓝底照片3张;
2、身份证复印件1张;
3、学历证明复印件1张;
4、报考游泳指导员需提交游泳救生员证复印件。
三、报名条件:
1、18-55周岁,身体健康者。
2、报考游泳指导员需提交游泳救生员证复印件。
四、报名费用:
1、游泳救生员培训费610元(培训教材、资料、场地、授课费用),人身意外险:50元,鉴定费240元,共900元;
2、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培训费910元(培训教材、资料、场地、授课费),鉴定费:240元,人身意外险:50元,共1200元。
3、理论单科补考100元,实操单科补考350元。
五、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带齐材料到江门市体育运动学校总务部(蓬江区永盛路19号);
2、汇款报名:
(1)汇款账号:4400 1670 2390 5113 5001,单位名称:江门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银行:建设银行江门城区支行(汇款时请备注个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2)报名材料及汇款单复印件邮寄江门市体育运动学校总务部(江门市蓬江区永盛路19号内)。
六、其他事项
培训期间交通食宿费自理;泳具(泳裤、泳衣、泳镜、毛巾)自带。
江门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江门市体育行业国家职业培训基地)
2018年 03月 07日
(联系人:朱国祥 电话:3501038 传真:350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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